昨日發行的惠安縣000001號“福林票”為閩臺合作經營類型,兩岸企業聯合持股,共育高附加值林業產業。(融媒體記者許永華 攝)
5月20日,泉州市惠安縣舉行“福林票”首發儀式,標志著全國首個以沿海林業改革為核心的六類“福林票”模式正式落地。其中,閩臺合作經營類型“福林票”為全國沿海首例發行,臺企福建省畔水農業發展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畔水公司”)認購了編號為惠安縣000001號的“福林票”。
今年2月,福建發布十七條惠臺利民新舉措,推動全省在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上邁出更大步伐,其中一條就是支持臺胞臺企開展林業碳中和合作。經過幾個月努力,閩臺合作經營類型“福林票”正式落地惠安縣,形成“臺創園+特色林業示范區+基地”合作共贏發展模式,助力惠安建設兩岸林業合作示范區、全國碳匯交易標桿縣。
接過惠安縣000001號“福林票”,畔水公司總經理楊閩華對未來發展充滿信心:“福建是臺胞臺企登陸第一家園。惠安推出閩臺合作的‘福林票’,是對臺商投資大陸的認同,今后我會推廣給更多臺商參與認購。”根據協議,惠安縣綠投公司與畔水公司合作發展特色櫻花谷,期限30年。綠投公司提供基地,負責配套基礎設施、引進技術等折算投資4800萬元,占股40%;畔水公司作為專業運營主體,現金投資4800萬元,占股40%;余下20%股份擬由集體經濟組織、民營企業、個人投資認購。
當天,閩臺合作經營、山海協作合作經營、沿海特色林業合作經營、園林雕藝產品合作經營、合作經營用材林、合作開發林業碳匯等六大類型“福林票”認購金額近2億元。
省林業廳副廳長林旭東表示,福建作為全國建設的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區之首,林票改革成為福建林改的標志性成果。作為省級林改“三多”(多方得益、多式聯營、多重服務)試點縣,惠安以“福林票”為紐帶,將碎片化林地轉化為可流通的生態資產,探索出一條“生態產業化、產業生態化”的沿海林業高質量發展新路徑。
除了發行全國沿海首張閩臺合作林改“福林票”,山海協作合作經營類型“福林票”也具有創新性。惠安聯動三明泰寧等山區縣,依托“龍頭企業+訂單原料+山海協作基地”供應鏈,資本賦能山區林產品深加工。福建省林科院副院長丁珌說,以“福林票”為媒,將沿海的開放活力與山區的生態稟賦深度融合,為沿海地區探索出一條“生態保護—產業升級—共同富裕”的可持續發展路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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